更好规范和保障南极旅游发展
转自:中国旅游报
□朱晨赫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近日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介绍,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中国赴南极旅游人数逐年增多,为更好规范和保障南极旅游活动,草案二审稿拟作相关规定。
近年来,极地旅游持续升温,成为旅游消费的新增长点。根据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IAATO)发布的报告,2023—2024年南极旅游季,全球共有12.21万人次到访南极,其中中国游客有9384人次,再创历史新高。通过立法规范南极旅游活动,既体现履行《南极条约》体系下国际义务的大国担当,也回应了当前中国公民南极旅游快速升温的现实需求。
对很多游客而言,踏上南极是一种拓展生命边界、践行探险精神的人生仪式。然而,我国南极旅游市场快速发展的背后,生态保护压力陡增、产业发展较多依赖境外机构、游客认知浮于表面、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南极不是普通的旅游目的地,它的极端环境、脆弱生态和特殊法律地位,决定了任何人类活动都必须以更高的标准加以约束。
站在行业组织的视角,笔者认为,突破当前南极旅游发展瓶颈,要在法治、产业、科普、协同4个方面精准破题,协同发力,构建适配中国国情、贴合极地规律、接轨国际前沿的发展体系。
其一,以法治建设为基石,构建全链条规范化治理体系。
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南极旅游的准入运行、生态管控才有章可循。落地层面,可以建立经营者常态监管制度,将环保履约记录、安全处置记录、专项保险覆盖、从业人员资质达标情况等纳入年度审核指标,不合格者暂停或取消经营资格。同时,可以建立违规行为公开通报机制,定期对外公示典型处罚案例、整改要求与处置结果,强化法律约束的警示作用,推动行业发展从“有法可依”稳步迈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二,以本土产业培育为引擎,破解产业结构性困局。
国内极地旅游业态长期处在产业链中下游,本土企业大多承担组团、票务分销等基础业务,核心运营环节高度依赖境外机构。培育本土产业的关键在于补齐运营能力短板。一是出台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具备航线运营、极地后勤保障能力的本土企业申报IAATO正式运营商资质,提升中国在国际极地旅游行业组织中的话语权。二是建立极地探险领队培训、考核、认证体系,例如,可依托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极地探险领队基本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培养兼具极地应急救援、生态管护、科普讲解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其三,以科普教育为抓手,重塑游客极地认知与行为逻辑。
坚持教育前置、理念先行,在出行前开展相关培训,引导游客将生态保护理念转化为行动自觉。同时,推动科研院所与极地旅游企业合作,设计门槛适中、安全可行的大众科学观测项目,在专业领队全程陪同下,组织游客开展鸟类记录、冰川样貌观测、海洋环境简易采样等工作,将收集整理的有效观测数据同步移交科研单位辅助极地研究,让游客从“打卡者”变成“参与者”“传播者”。
其四,以多边协同为路径,深度参与南极旅游国际规则制定。
开展南极旅游活动多边协同治理,核心是主动参与活动准入、生态管控、游客管理等相关国际规则研讨、修订工作,提出成熟的治理实践方案,推动各国极地行业组织、监管机构交流互访,共享生态监测、应急处置的实操经验,稳步提升我国在全球极地旅游领域的规则制定话语权与国际影响力。
南极是人类共同的自然遗产,南极旅游的价值从来不止于商业收益。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踏上南极,大家带去的应是对自然的敬畏、对环境的守护、对极地治理的担当、对专业的追求。
法治规范、产业筑基、科普赋能、多边协同,四项举措互为支撑、有机统一。这既是中国南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守护极地生态、贡献全球治理智慧,彰显大国责任与时代担当的生动诠释。
(作者单位:中国探险协会)